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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时完成审查起诉!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当庭宣判!
2020-02-2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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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2

    2月18日上午,固原市原州区一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法院当庭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马某学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2月8日晚21时许,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马某学与同村村民(已治安处罚)十几人,在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郭庙村水沟林场职工金某的宿舍内聚众饮酒,凌晨时,该林场场长马某发现后劝阻众人散去,马某学不听劝阻,反而动手打了场长马某一拳,致其嘴部流血,马某遂向公安机关报警。三名民警出警,在将马某学带回派出所途中,其拒不配合,致两名民警受伤。经鉴定,两名民警伤情均为轻微伤。

    法庭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当庭出示的证据,采纳了检察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马某学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国法,聚众饮酒,又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该案发生后,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反应,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受案后仅用5小时完成审查起诉,并于当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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